对于《围城》的印象,现在记得清的,最早大概是初中很崇拜的物理老师说起的。奇怪的是,我并不记得很多这个老师说的其他的许多事,不知道为什么对她说的《围城》印象深刻。她说人生也就像围城嘛,城里的人想出去,城外的人想进去。我当时并没什么文化,听了这样的话自然十分拜服,更何况是我很佩服的老师说的,于是这就成为我对《围城》的第一印象。

前阵子大概看电脑时间过长,眼睛总是很累,不用眼又闲得慌。于是,我下载了一个听书的软件懒人听书,因为是真人朗读的,所以效果确实比QQ阅读的机器朗读效果好些,虽然后者已经让我惊讶现在的朗读算法能做到这么好了。懒人听书的书库并不大,其中就有一直想读而未读的《围城》,就这样我慢慢听完了这本书,前后历时一个多月。

情节与主题

情节

要论故事情节的话,《围城》真的算不上上品。大抵就是1937年左右,一个留法没拿到文凭的留学生,回国教书职业各种不得意,跟几个女人并不算惊心动魄的爱情,最后进入婚姻坟墓的故事。描写最多的就是在各种旅行途中人们的表现和态度,因为作者认为在劳累的旅行过程中最能看清一个人的品性。

整个故事并没有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感觉,不会像读李渔的小说那样好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这或许也是钱钟书自己对本书不甚满意的原因之一。对于虚构类作品是否能吸引人,很大程度上都是取决于情节是否抓住读者胃口。从这一点上来说,《围城》并没有做得很好,充其量也就是平均数的水平。

主题

如果要分析一本书的主题,或是有什么深刻的内涵,那么一定要从书名着手了。书中,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说出“围城”一词的典故——

慎明道:“关于 Bertie 结婚离婚的事,我也和他谈过。他引用一句英国古话,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,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,笼内的鸟想飞出来;所以结而离,离而结,没有了局。”

苏小姐道:“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。不过不说是鸟笼,说是被围困的城堡 fortresseassiegee ,城外的人想冲进去,城里的人想逃出来。”

摘自《围城》

钱钟书这么写,不免让人怀疑他自己婚姻生活的美满,也不知当时已与他结婚多年的杨绛会作何感想。

爱情与婚姻是本书的一大主题。就主人公方鸿渐而言,先后遇到过多个不同性格心性的女子,而最后与之结婚的,并不是他最为倾心的唐晓芙,而是他一开始并不怎么放在眼里的年青助教孙柔嘉。

没结果的故事才最美
最不容易让人遗忘
那就像是生命里的点缀
留在那一天闪亮

——梁静茹《儿歌》

鸿渐婚后生活并不幸福,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总是与柔嘉争吵不休。一方面是婚姻本身的规律;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柔嘉之于他从未是寤寐所求,只是到了差不多时候的那个差不多的人。很难说这是柔嘉的不幸还是鸿渐的不幸,但换个角度来说,如果最后与鸿渐结婚的是他一直倾心的唐晓芙,会不会最后只是因为期待更高而失望愈甚呢?所以,对方鸿渐而言,与唐晓芙的故事停留在结婚之前并不算可惜,反而可能是种值得庆幸的回忆。可见那句歌词说得没错——没结果的故事才最美。

在很多方面,不由佩服作者对人性深刻的了解,尤其是苏文纨骄矜做作的描写,让我惊叹一个男性竟然对女性的这方面心理能够了解得如此清晰,又披露得毫不留情。大概生活中钱钟书也是吃过不少这样女人的亏的,我总忍不住这样揣度。而对于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婚后生活,钱钟书又能从男女双方各自的心理出发,这不是不谙世事、为做新词强说愁的少年人能写得出的。

除此之外,1937年留学归来也是本书的重要背景。在这混乱时代,战争离这群留学生是远的,他们不用冲锋上阵杀敌报国;但战争又离他们很近,因为他们的生活也随时受到战争的影响,可能找不到工作,可能壮志不得酬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祖国也未尝不是一个“被围困的城堡”,国内壮志不酬的人向往着国外的美好生活,留学在外不得意的人又向往着回国回家大展宏图。

(方鸿渐:)“唐小姐,现在的留学跟前清的科举功名一样,我父亲常说,从前人不中进士,随你官做得多么大,总抱着终身遗憾。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心理,并非为高深学问。出洋好比出痘子,出痧子,非出不可。小孩子出过痧痘,就可以安全长大,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,不怕传染。我们出过洋,也算了了一桩心愿,灵魂健全,见了博士硕士这些微生虫,有抵抗力来自卫。痘出过了,我们就把出痘这一回事忘了;留过学的人也应该把留学这事忘了。像曹元朗那种念念不忘的留学生,到处挂着牛津剑桥的幌子,就像甘心出天花变成麻子,还得意自己的脸好像文章加了密圈呢。”

摘自《围城》

在那个时代,像方鸿渐这样的留学生也算是很幸运的了。他们回到祖国满以为会受到重用,“报效祖国”,可就连副教授的位子都坐不稳。他们不会承认是自己有多么没用,他们只会做外归因,说是生不得时,伯乐难求,时代混乱,国家飘零,从没考虑过是自身存在问题。多少人以所谓“报效祖国”的借口安慰着不被需要的自己,相信到城墙的那一头就会成为挽大厦于将倾的中流砥柱。正如爱情鸟笼的虚假期待一样,留学也是如此,如果一个人做什么都做不好,凭什么幻想自己在另一个环境下就是救世主呢?

鸿渐其人

方鸿渐是本书的主人公,一个留学没拿到文凭,就找人做了张假文凭的留学生。他自恃颇有才学,于爱情于职业都颇有点玩世不恭的嫌疑。

我在做“变卦”的时候,发现了渐卦的爻辞“初六:鸿渐于干,小子厉,有言,无咎。”等等,才意识到“鸿渐”这名字很可能是出自《易经》的。

渐卦的卦象倒是很好,“渐”是指缓慢前进,渐卦是说女子嫁出去好吉利(《彖》曰:渐之进也,女归吉也)。这就很像本书一贯的讽刺风格,明明是在说婚姻的“围城”,却以出嫁吉利作为标题,很像钱钟书的风格,用作本书评语倒是很为合适。

神吐槽

之所以大家对这本书的评价这么高,以至于可以接受它并不算高明的情节设定,很大程度上在于钱钟书的神吐槽。

他的比喻常常让我觉得很无厘头,但是仔细想想,的确就是这么回事。

(方鸿渐:)“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教笨的男人向她颠倒的,因为他自己没有才学,才把才学看得神秘,了不得,五体投地的爱慕,好比没有钱的穷小姐对富翁的崇拜——”

(唐晓芙:)“换句话说,像方先生这样聪明,是喜欢目不识丁的笨女人。”

(方鸿渐:)“女人有女人的特别的聪明,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。有了这种聪明,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。说女人有才学,就仿佛赞美一朵花,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。真聪明的女人决不用功要做成才女,她只巧妙的偷懒。”

摘自《围城》

写作的人既要对人生看得明明白白,又要对它看得马马虎虎。若非看得明白,必不能写出深刻的文字来;若非看得马虎,又不能写得有趣活泼。如果一个作家完全随性而活不谙世事,那么笔下必不会有深刻的作品;相反,如果一个作家只顾人情练达世事洞明,那么写出来的文字必定迂腐经济,毫无可爱之处。想来钱钟书其人应该也是这两者中颇为平衡的作家,因而看他的嬉笑怒骂,甚至只是随意的一句吐槽,都能会心一笑。

说到会心一笑,其实这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,若这世上还有一二能够会心一笑的知己,那么也就此生无憾了。